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的对象和指标数
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评选指标数见奥兰系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按时修完全部学业,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校2%的指标名额。
三、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通过考察后要在学院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在公示期间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具体负责老师。
3.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在校内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提交要求
1.各学院请于5月19日(星期五)12点前完成学生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学院公示情况拍照打印、《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要求统一A4纸张正反面打印输出,不得修改表格格式,需盖章)、《焦作师专推优评先资格审批表(学院汇总表)》(见附件2,相关部门确认盖章),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218室。
2.每位优秀毕业生都需要撰写典型事迹材料(内容应包含事迹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素材(受访视频)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每个学院择优推荐一名。事迹材料的模板见附件3,纸质版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电子版(命名##学院##姓名2023省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5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xscglk@jzsz.edu.cn,学校审核后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五、评选要求
1.评选河南省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办法,切实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出来。
2.各相关部门及学院要严格履行资格审核程序,对推荐学生的成绩合格情况、违纪情况、综合表现是否符合评审条件进行审核。
3.纪检监察处将全程监督,一经发现所推荐学生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推荐名额,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生处电话:3587101沈老师
纪委(监察处)电话:3594309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