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毕业生校内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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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我校2023届毕业生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开始进行,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内奖励办法》(校政文〔2017〕35号)要求进行评选。
二、评选时间
校内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类)、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时间要求在5月16日(周二)完成,同时公示结果录入学生管理系统,纸质材料提交学生处。
三、评选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时间紧、项目多、要求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公正透明,按时完成。
2.学校分配到各学院的各类评选指标不得更改与突破。
3.评选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全年无违纪处分。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织评选,学院评选办法、指标分配方案以及评选结果要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格式规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设立监督检举电话和相关负责人员。
5.为保证学生奖学金及时发放,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奥蓝系统中学生的建行卡号,确保学生的卡号无误。
四、评选指标
具体评选指标见学生管理系统(奥蓝系统)。
五、 提交材料
各学院要将本学院校内奖励评选方案于校内奖励评选前交至学生处管理科,评选完成后,公示照片打印、评选结果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18室。
六、评选监督
为确保学生评选公平、公正,学校进行全程监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391-3587101沈老师
纪委(监察处)电话:0391-3594309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