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导员宣讲团的通知
发布: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23-04-28 动态浏览次数:13

各学院:

根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校党字〔202310号)的要求,学校决定成立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导员宣讲团,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理论宣讲,强化对青年学生的价值引导和人生指导,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培训暨辅导员宣讲团成立仪式

(一) 会议时间

2023428日下午3002:50签到完毕。

(二) 会议地点

行政楼四楼东南教室

(三) 参加人员

全体辅导员

二、 认真有序开展辅导员宣讲活动

(一)活动时间

贯穿全年,每学期末至少完成一次宣讲。

(二)宣讲人员

全体辅导员

(三)宣讲要求

宣讲时间30分钟,着正装,党员佩戴党徽,制作宣讲PPT

(四)宣讲形式

线下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在校学习的辅导员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集中开展宣讲。

三、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宣讲工作,制定宣讲方案(包含宣讲人、宣讲时间、宣讲地点、宣讲题目),本学期宣讲方案于56日前上交学工部思政科,电子版发送xscszk@jzsz.edu.cn.

(二) 加强审核,把握导向。辅导员宣讲稿实行三级审核,即学院——学工部——学校,58日前将学院书记签字盖章的宣讲稿交至思政科。待学校审核完毕,宣讲稿确定后,辅导员要认真制作宣讲PPT,确保不出现言论错误等问题,推动宣讲工作积极健康、扎实有序进行。

(三)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认真有序开展辅导员宣讲活动,保存图文资料,将宣讲情况形成新闻稿发送学院网站,并推送“焦师微学工”。学期结束后,将辅导员宣讲活动材料交至思政科。学工部不定期进行现场督导,实地拍摄宣讲视频,宣讲活动开展情况记入学院及辅导员个人年终考核。

学生工作部

2023427


主办单位:焦作师范专科高等学校

地址:焦作市山阳路998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02423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