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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专学生文明行为准则
发布:焦作师专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8-04-11 动态浏览次数:33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文明行为准则

校学文〔201738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有损国家尊严和学校荣誉的活动。

二、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诚实做人,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敬老爱幼,乐于助人。

四、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实践,开拓创新,诚实守信,培养良好的学风,遵守学习纪律,考试不作弊。

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不说脏话,不扰乱秩序、不起哄、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讲正气,树新风,敢于向不良倾向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六、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不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不私拉电线,不违章用电,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物品,不豢养宠物,不留宿异性及在公寓外租房居住。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强健身心,陶冶情操,保持心理卫生,增进身心健康,培养健全的人格。

八、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仪表整洁,服饰得体,不穿拖鞋、背心、内衣裤出入教室、图书馆、办公楼、食堂等公共场所。

九、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不在公共场所和公物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乱踩。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废旧杂物,不乱倒垃圾、杂物和剩饭剩菜。不随意燃放烟花、鞭炮,不借故摔打酒瓶等物品。

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不准浪费水、电、粮食和其它公共财物,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十一、男女学生交往应举止得体,言行有度,自尊,自重,自爱,在校内各种公共场所不准有拥抱、接吻等过分亲昵的举动。

十二、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及《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不利用网络发布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经济发展与不健康作品,不浏览或传播一切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网页、网站。

十三、树立安全风险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一七年七月一日

主办单位:焦作师范专科高等学校

地址:焦作市山阳路9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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