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理论和有关教学文件,端正教育思想,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二、根据学校、学院工作计划,制定本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计划,对本专业教学管理和师资培训等问题提出建议。
三、根据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编制本教研室所分管专业的教学实施计划和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经院长、教务处审核并报上级教学主管部门审批后负责实施。
四、每学期期末按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提出下学期各课程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的聘任名单,经院长批准后实施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五、切实安排和组织好本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开展学术讨论,研究教学法,开展教学调研,进行质量分析,总结交流经验,并搞好课程建设工作,努力使教研室所属课程达到优秀课程水平。
六、按教研室承担的课程要求及时选定教材,有计划地进行教材建设,并根据需要组织力量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七、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及学生对本室教师任课情况的意见,全面掌握教学情况。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学生座谈会,并及时解决教与学存在的问题。
八、定期组织听课、观摩、讲评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每学期初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备课情况。带领和督促本教研室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业务定期考核工作,向学院、校提出奖惩建议。
九、抓好分管专业的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设计(作业)的组织、指导、答辩、评分等工作。
十、组织好期末试卷命题和阅卷工作,并做好试卷分析及教学评估工作。
十一、关心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科研、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教师的要求和意见,调动每个教师的积极性。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前教育学院
二0一0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