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就业动态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3-07-14 动态浏览次数:22

各学院:

为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3〕242 号)要求,现对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开展全面自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查时间

7月14日至20日

二、核查内容

严格核查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佐证材料,重点核查:

1.学院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等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和“三不得”的行为;

2.各类举报线索、灵活就业相关数据、学校反馈给学院的异常签约单位数据、毕业生去向登记确认有误数据、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情况。

三、核查方式

本次核查采取学院全面自查、学院交叉互查和学校重点抽查三种方式同时进行:

1.学院全面自查 学院自行安排,对每一位毕业生的毕业去向佐证材料进行严格核查,确保每一位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属实、数据无误。学院自查结束,参照《学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自查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形成自查报告(学院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7月20日前报招生就业处就业科。

2.学院交叉互查 招生就业处筛选关键就业数据(非升学、非定向就业),组织学院交叉核查,具体安排由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另行通知就业专干。

3.学校重点抽查 招生就业处对升学和定向就业数据进行关键信息的全面核查,并对非升学、非定向就业数据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要严肃就业统计工作纪律,准确把握就业统计指标内涵,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就业统计责任,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2.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以核查工作为契机,贯彻好国家和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就业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千方百计开拓岗位、用心用情做好就业指导服务上,全力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附件:学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自查报告(参考模板).docx

招生就业处 

2023年7月14日


主办单位: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

ICP网站备案号:豫ICP备05002423号

Baidu
map